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河北大学关于开展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校政字〔2025〕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此次培养方案的修订范围,包含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学位以学科级别(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为单元修订培养方案,专业学位以类别(领域)为单元修订培养方案,学科级别或类别(领域)与招生目录一致。
二、修订要求
详见《河北大学关于开展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网址:https://yjsy.hbu.edu.cn/info/1092/3801.htm)。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充分重视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科学论证,做好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和跨学院共设课程的协调工作,着重审查课程设置的规范性和培养环节的完整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修订工作。
(一)3月24日前,培养单位提交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附件1)。
(二)4月16日前,各单位完成培养方案(附件2、附件3)修订工作,并将论证后(附件4)的修订版本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根据分委员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材料提交
1. 4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提交培养方案纸质盖章版。
2.课程教材对照表(附件5)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纸质版需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纸质版(附件6)。
纸质版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五四路校区教学主楼406室),电子版发至邮箱:yjspyk@hbu.cn。
(四)4月28日-5月8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对于内容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将返回培养单位修改并限期提交。
(五)5月16日前,各培养单位提交培养方案最终版本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学院/中心/系-**学科/专业-学术(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培养方案。电子版发至邮箱:yjspyk@hbu.cn。纸质版需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信息简况表(附件7)。
(六)各培养单位于5月30日前负责在研究生教务系统维护新版培养方案,同时在学院网站发布2025版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自2025级研究生开始施行(2025级按2年制招生的专业可继续沿用2021年度版本培养方案)。
四、政策文件
研究生院网站-文件汇编版块网址:https://yjsy.hbu.edu.cn/wjhb.htm
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3.《河北大学章程》
4.《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2014)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
6.《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
7.《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
8.《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2020)
9.《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2020)
1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国教材〔2021〕2号)
11.《河北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22号)
1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13.《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
14.《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4)
五、附件材料
1.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
2.各学位类别培养方案模版
3.课程编号规则
4.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报告单
5.河北大学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对照表
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
7.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信息简况表
8.培养方案修订关键点提示
河北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8日